极米科技就专利反诉光峰科技 “双米”之战升级

  “双米”的专利纠纷之战继续升级。

  对于6月2日科创板公司光峰科技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米科技)对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成都极米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第二分公司提起专利诉讼一事,极米科技6月30日通过官微进行了回应,表示已于6月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并于6月12日获得受理,此外,对峰米科技就专利侵权纠纷提起诉讼并已立案。

  公开资料显示,峰米科技主要负责激光电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拥有自有品牌“WEMAX”系列激光电视。极米科技的主营业务涵盖智能投影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微投系列、激光电视系列、创新产品系列。

  极米科技是科创板拟IPO企业,5月8日获得受理,6月1日刚进入问询阶段,便遭遇光峰科技子公司峰米科技的专利诉讼。这也让一些市场人士关注是否是精准“专利狙击”。

  不过,对此质疑,光峰科技方面7月1日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这是“无稽之谈”,融易新媒体,并提供了自2019年以来和极米科技就专利事宜的交涉过程。

  “双米”打响专利战

  6月30日,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极米科技”)在官微发布声明称,关于光峰科技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对公司提起的专利诉讼,公司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相关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并对峰米科技就专利侵权纠纷提起诉讼。该案件已立案。

  所谓“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的制度。如果上述专利被宣告无效,则光峰科技的该项专利权将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光峰科技并未就极米科技的反诉进行公告。“截至目前,峰米科技、光峰科技均未收到任何与极米科技声明中所述诉讼相关的任何法院送达文件。”光峰科技7月1日晚间回复记者表示,若此事属实,光峰将在收到相关部门的文件后,按监管部门的规定依法高效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此前6月2日,科创板公司光峰科技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以极米科技Z6及Z6X产品侵犯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极米科技停止制造、销售上述产品。

  根据公告,涉案专利号为ZL201110086731.9,发明名称为“高亮度激发方法及基于光波长转换的发光装置”,峰米科技系该专利的专利权人。

  而就在涉诉公告发布的前一天,极米科技刚刚步入科创板上市申请的问询阶段。“精准”的时间表也让市场有声音质疑这是否是一场精准“专利狙击”。

  对于提起诉讼的目的,“专利狙击”的质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7月1日向光峰科技发去了采访函。光峰科技回复称,“看到个别言论将我们的维权行为理解为上市进程中的‘精准专利狙击’,我们认为这是无稽之谈。”

  光峰科技认为,这是按照知识产权维权的正常程序,及时有效通过正式的法律手段和对方沟通交涉,并向记者提供了2019年以来和极米科技就专利事宜的交涉过程以进行佐证。

  其提供的沟通过程显示,2019年12月18日,光峰委托律师事务所,就极米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激光电视产品及投影仪产品涉嫌侵犯光峰科技专利权的事宜,发送纸质律师函给极米(公证送达),并在律师函中列明了极米涉嫌侵权的产品型号及其所侵犯的逾30件专利的专利信息。据邮件信息显示,2019年12月19日极米签收该律师函。

  光锋科技称,此后双方多次进行沟通。

  据光峰科技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今年3月25日,极米科技的法定代表人钟波带队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提及专利问题,请双方法务对接。

  4月9日,极米知识产权总监谢芳来公司针对律师函中的专利进行沟通,并确认极米使用了光峰的激光专利技术。

  4月10日,极米针对律师函中的专利提供了笼统分析,未明确回应涉嫌侵权。

  4月22日,光峰科技回复律师函中的专利分析,并明确指出光峰多件专利覆盖极米的产品。

  4月23日,极米提出给予100万的使用费的方案。

  4月24日,极米答复极米方不侵权。

  5月6日,极米CFO廖杨来公司沟通,表示愿意开展业务合作,就专利问题交流,并表示不怕被诉。

  “可以看到,从去年12月初到今年5月份,我们一直就此事进行交涉。”光峰科技表示。

  对此过程,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尚未从极米方面获得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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